您好,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正文

出国(境)审批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作者:湖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3日 14:32 点击:


一、因私出国(境)审批。

 

1、一般人员因私出国(境)手续,直接到长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2、在校的涉密人员、财政人员、处级以上干部等,需携带所在单位证明(需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审批表等材料到保卫处调研科办理审批手续。

 

二、政审。

 

凡需接受政治审查的人员(入伍、出国公证等),由申请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申请人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送交保卫处调研科审查。



上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和临时建筑报审
下一条: 往来港澳通行证办事指南

关闭

 

TCP/IP备案号:湘IPC备05003894号 旧版网站
Copyright © 2016 bwc.hu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