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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安全稳定工作考评细则(试行)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作者:湖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9日 00:1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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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部门、直属单位、后勤中心部分

 

 

考评项目

       

     

(一)

领 导

责 任

落 实

10分】

1、单位安全稳定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2、成立有安全组织,分工明确;

3、层层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

4、定期分析安全稳定工作形势;

5、主要领导落实日常安全检查,并亲自组织检查,落实整改;

6  积极参加上级安全稳定方面的会议和活动。  

1、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没有安全稳定工作内容的扣2分;

2、无安全组织机构的扣2分;

3、无三级安全责任书的扣4分;

4、无分析、排查安全隐患记录的扣1分;

5、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缺席一次扣2分;

6、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无故不参加的一人次扣1 分。

(二)

岗 位

责 任

明 确

10分】

1、岗位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到人;

2、安全负责人要经常排查安全隐患,并督促安全责任人履行安全职责;

3、安全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隐患有防范措施;

4、有每日安全检查纪录。

1、无岗位安全职责的扣2分;

2、安全负责人不重视隐患整改、安全制度不落实的扣3分;

3重点要害部位安全责任人无安全检查记录的扣2 分;  

4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不防范、不整改的扣3分 。  

(三)

情 报

信 息

畅 通

20分】

1、建立、健全单位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2、全面掌握所属人员的思想动态;

3、对特殊群体人员,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有效监护;

4、加强信息沟通,重大信息及时上报;

5、对重点人口加强监管,做到心中有数。

1、单位发生政治事件的扣4分;

2、矛盾纠纷化解和处置不及时引起群体性事件的扣5分;

3、信息迟报、漏报的一次扣1分;

4、信息隐瞒不报的一次扣2分;

5、重点人员失控的扣3 分;

6、发生非法游行、上访的一次扣5分;

7、对有心理障碍人员监管不力、情况不明,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

(四)

各种

制度

健全

10分】

1、各类安全管理制度齐全;

2、有配套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3、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处置预案张帖整齐;

4、特业人员持证上岗。

1、无安全管理制度的扣5分;

2、无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扣3分;

3、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未上墙的扣1分;

4、值班人员不在位的一次扣2分;

5、电工、焊工、锅炉工等特业人员无证上岗的,饮食服务人员无健康证的一人扣1 分。

   

(五)

防 范

措 施

得 力

20分】

1、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健全;

2、干部职工(含临时工)都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

3、食品、药品、危化品等摆放整洁、管理严格,进出帐目清楚;

4、所属人员都能掌握基本安全常识和安全器材的使用方法;

5、单位有安全器材设备保障经费;

6、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7、无安全责任事故;

8、无刑事案件;

9、无非正常死亡事件。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一处扣3分;

2、各类库房内物品未按规定摆放的(含违规存放财物)扣1分;

3、对隐患未采取防范整改措施引发责任事故(含建筑工地、临时工住地)的每处扣3分;

4、焊工、电工、锅炉工等特业人员违章操作的一人次扣1 分;

5、工程建设和室内装修未经消防报审或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扣3分;

6、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起扣1; 焚烧垃圾一起扣1分;

7、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一起扣2分;

8、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火灾、交通、教学、医疗等)一起扣2-5分;

9、发生入室盗窃案件一起扣1-2分;

10、发生治安案件一起扣2分;

11、发生刑事案件起扣3-5

12、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一起扣5分;

13、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一起扣5分。

(六)

宣 传

教 育

经 常

10分】

1、有安全教育计划;

2、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落实;

3、开设安全知识讲座、板报、网页等;

4干部职工(含临时安全意识强,自觉性高,掌握消防“五知两会”。

1安全教育计划的扣2分;

2、安全教育不落实,未开展安全教育的扣5分;

3、无安全宣传板报、网页专栏的3分;

4、干部职工(含临时未掌握消防“五知两会”知识的一人扣0.5分(抽查3人)。

(七)

器 材

设 施

完 好

10分】

1、严格落实学校有关治安、消防安全器材、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2、安全器材有专人负责,做到保质保量,并落实“三定一好,一不准”(三定:定点设置、定人、定措施;一好:保持完整好用;一不准:不准移作他用)的要求

3、定期对器材、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使其完好有效、运行正常、标识清楚醒目。

 

1安全器材未明确(标明)管理责任人或没有管理措施2分;

2、本单位管理的技防设备运行不正常的扣3分;不能运行的扣5分;

3安全器材、设施丢失损坏或失效的每件扣3分;

4、擅自拆除或挪用消防安全器材、设施的一处扣3分。

(八)

档案

资料

齐全

10分】

1、安全教育资料齐全;

2、档案资料记录详实;

3、各种安全器材的数量有台账;

4、安全值班、巡查、隐患整改有记录;

5、安全器材和设施帐、物相符。

1、无安全教育计划的扣2分;

2、无安全值班、检查台账扣2分;

3、无安全隐患整改登记本的扣1分;

4、无安全器材、设备台账或账物不符的扣2分;

5、无安全事故、案件处理登记本的扣2分;登记不详实的扣1分;

6、其它有关安全稳定文件、资料不全的扣2分。

 

 

说明

1、单位总分为100分,需扣分的在本项目中扣除(不计负分);

2、合同工扣管理单位的分,出租房(公房)扣收费单位的分;

3、学生在公寓被盗,若是未关门窗闯空入室等主观原因,扣学生所在学院的分,否则扣公寓管理单位的分。

 

 

 

 

 

 

 

 

 

 

学院和附属单位部分

 

 

考评项目

       

     

(一)

领 导

重 视

责 任

明 确

10分】

1、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教学、科研一起同部署、同计划、同检查、同总结;有内容、有要求、有考评、有奖惩。每学期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稳定工作;

2、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稳定组织机构,有具体工作措施;

3、签定有安全稳定责任书;

4、召开安全稳定会议,分析当前形势;

5、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会议和安全培训。

1、没有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的扣2分;

2、无切实可行安全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的扣1分;

3、组织机构不健全、责任人不明确、工作不正常、作用不明显的扣2分;

4、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缺席一次扣2分;

5、无安全稳定责任书的扣2分;

6、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无故不参加的一人次扣1 分。

(二)

制 度

健 全

管 理

到 位

10分】

1、制定和完善教学、科研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

3、制定重点部门要害部位治安、消防、危爆物品管理等内部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4、落实门卫值班和安全巡查制度,巡查日志和记录详实、清楚;

5、特业人员持证上岗。

1、教学科研、要害部位、危爆物品管理无安全制度或操作规程的扣2分;规章制度未上墙张贴的扣1分;

2、无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扣1分;

3、无灭火疏散预案的扣1分;

4、无财物管理规定的扣1分;

5、无门卫值班的扣2分;值班人员不在位或未落实验证登记制度的一次扣1分;

6、特防期和寒暑假期间不按规定值班的一次扣2分;

7、日常安全巡查制度不落实的扣1分;

8、电工、焊工、锅炉工等特业人员无证上岗的,饮食服务人员无健康证的一人扣1 分。

(三)

政 治

稳 定

信 息

畅 通

20分】

1、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

2、分析、排查矛盾纠纷,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对社团组织管理规范;

3、妥善处置因工作、学习家庭等方面引发的矛盾,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无政治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非法游行、上访事件;无罢教、罢课事件;

5、对本单位的重点人员加强监管,帮教到位,心中有数;

6、无自杀、自残事件;无民转刑案件。

1、单位发生政治事件的扣4分;

2、矛盾纠纷化解和处置不及时引起群体性事件的扣5分;

3、社团管理不规范扣1分;

4、信息迟报、漏报的一次扣1分;

5、信息隐瞒不报的一次扣2分,

6、重点人员失控的扣3 分;

7、发生非法游行、上访、罢教、罢课事件的一次扣5分;

8、对有心理障碍人员监管不力、情况不明,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

   

(四)

措 施

有 力

成 效

显 著

30分】

1、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健全;

2、师生员工(含临时工)都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

3、所属人员都能掌握基本安全常识和安全器材的使用方法;

4、单位有安全器材设备保障经费;

5、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6、无安全责任事故;

7、无刑事案件;

8、无非正常死亡事件。

1、按要求应建立志愿消防队而未建立的,或志愿消防队训练不按要求落实的扣1分;

2、危化品库、图书资料室、实验室、财务室等要害部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的扣5分;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一处扣3分;

4、大型集体活动不按规定上报、无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到位的扣3分;

5、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起扣1分;

6、工程建设和室内装修未经消防报审或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扣3分;

7、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一起扣2分,焚烧垃圾一起扣1分;

8、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火灾、交通、教学、医疗等)一起扣2-5分;

9、发生入室盗窃案件一起扣1-2分;

10、发生治安案件一起扣2分;

11、发生刑事案件起扣3-5

12、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一起扣5分;

13、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一起扣5分。

(五)

宣 传

教 育

效 果

明 显

10分】

1、教育经常:能根据不同对象和不同时期落实入学教育、岗前培训、专题讲座(培训)、警示教育等;

2、内容全面:人身安全、财物安全、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社交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等;

3、形式多样:板报、网页、竞赛、演习(演示)、印发资料等;

4、参与广泛:师生员工、干部职工、临时工,人人参与;

5、效果明显:认识高、意识强、懂防范,人人做到“五知两会”。

 

1、新生入学、教育实习、社会实践、主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未开展安全教育的一项扣1分;

2、安全教育内容不落实的每少一项扣1分;

3、无消防、治安安全板报的扣2分;

4、单位网页无安全栏目或有栏目无内容的扣2分;

5、师生员工未掌握消防“五知两会”知识,一人扣0.5分(抽查10人)。

(六)

器 材

设 备

完 好

有 效

10分】

1、严格落实学校有关治安、消防安全器材、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2、安全器材专人负责,做到保质保量,并落实“三定一好,一不准”(三定:定点设置、定人、定措施;一好:保持完整好用;一不准:不准移作他用)的要求

3、定期对器材、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使其完好有效、运行正常、标识清楚醒目。

1安全器材未明确(标明)管理责任人或没有管理措施2分;

2技防设备运行不正常的扣3;不能运行的扣5分;

3安全器材、设施丢失损坏或失效的每件扣1分;

4、擅自拆除或挪用消防安全器材、设施的一处扣3分。

 

(七)

资 料

齐 全

档 案

完 整

10分】

建立和完善安全稳定的资料档案,分类并专人管理。各类文件、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归档有序。

1、年度安全教育计划、措施、方案、总结;

2、案件、事故、隐患发生与处理情况;

3、消防器材的管理情况;

4、预防突发事件预案;

5、各级各类安全稳定责任书;

6、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7、安全隐患检查纪录、整改情况。

 

1、无安全稳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扣1分;

2、无安全稳定会议记录的扣1分;

3、无安全检查登记记录的扣1分;

4、无值班登记记录的扣1分;

5、无安全隐患整改登记本的扣1分;

6、无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扣1分;

7、无安全器材、设备台账或帐物不符的扣1分;

8、无安全事故、案件处理登记本的扣2分;登记不详实的扣1分。

 

说明

1、单位总分为100分,需扣分的在本项目中扣除(不计负分);

2、合同工扣管理单位的分,出租房(公房)扣收费单位的分;

3、学生在公寓被盗,若是未关门窗闯空入室等主观原因,扣学生所在学院的分,否则扣公寓管理单位的分。

 

 

 

 

一、考评原则

 

1单位自评与学校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2平常检查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3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档次评定

 

1、单位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之间的为合格;在60——69分之间的为基本合格;在5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2、在优秀单位中,评选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选为先进单位

 

1、重点人员失控的;

 

2、人员非正常死亡的;

 

3、发生火灾事故的(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4、工程建设和室内装修未经消防报审先施工或工程完工后未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

 

5、单位发生入室盗窃案件的;

 

6、本单位在职(在读)人员受到刑事拘留以上处罚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一票否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

 

1、本单位人员(含临时工)有新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它有害气功组织、非法宗教组织的或被敌特机关、“民运组织”发展利用的;

 

2、发生非法游行、集会、罢课等重大事件的或发生5人(含)以上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的;

 

3、发生严重失泄密事件或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发生危险品爆炸、剧毒品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5学生食堂发生50人(含)以上集体食物中毒的(含自考生食堂);

 

6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

 

五、考评办法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提问、实地查看。

 

六、组织实施

 

1、平常检查由保卫处按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校安全委员会主任的指示落实;

 

2、年度考评由学校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3、考评结果和先进单位由学校安全委员会研究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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