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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学校稳定,防止、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作者:湖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0日 15:52 点击:


校发[2003]3

 

为了维护我校政治稳定,确保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改制定《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维护学校稳定,防止、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警惕,严密注视一切动向。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强化队伍,落实措施,沟通信息,做好工作,消除隐患,努力做到万无一失。
为避免复杂局面的出现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各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关系到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和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并做好一切应急准备,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事端苗头,必须立即报告,及时疏导,果断处置,绝不能任其蔓延,危害稳定。处置突发事件,必须坚持如下四条基本原则:坚持绝对服从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ƒ坚持正面教育,正确疏导,对人民内部矛盾采取可顺不可激、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不激化矛盾的原则;坚持快速到位,果断处置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长:徐晨光
副组长:刘湘溶  蒋冀骋  周景明  冀学锋
瞿树林
 员:(以拼音为序)
陈建初          冯光前    傅仁国
何旭娟    冷田保    李月娥    李正益
廖志坤    刘起军    刘晓娟      礻韦
     王先酉    吴真文    肖超法
尹大连    周俊武    周晚田      
各院、附中、湘东医院成立以分党委书记为组长,院长、分党委副书记为主要成员的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把预防、处置突发事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对学校政治、治安形势及有可能影响稳定的因素进行定期(一月一次)、不定期的分析,宁可把形势分析得充分一些,宁可把矛盾看得严重一些,要尽可能把方案想得周全一些;组织进行稳定工作教育和有关法纪教育;突发事件发生时,实施有效指挥。
三、预防措施
1
、各院各单位要千方百计把师生员工的精力集中到学习和工作上来,集中到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上来,扎扎实实地把各自的事情办好,切切实实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这是保持学校长期稳定的最稳固的基础。
2
、建立一支应急工作队伍,充分发挥骨干队伍的作用。
建立一支由学校各级领导、党务政工干部、保卫处工作人员、部分党员教师及学生党员等组成的应急工作队伍,分别制订工作职责,并按预案进行必要的训练,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到位,果断快速处理。
3
、建立值班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
两会期间和敏感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卫处及各校区保卫科、各院、附中、附属医院及学生宿舍均设值班点,出现突出问题、重大不安定因素、重大案件和事端要及时上报,一事一报,上报时间不超过1小时,不得隐瞒不报或延误时间,对迟报、漏报、不报、谎报、错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实施24小时值班期间,校、院领导小组成员外出,要先请假,征得同意做好安排后方可外出。
4
、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政治纪律。
要经常组织师生员工加强对《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学习,以提高政治觉悟,增强法纪意识。
5
、高度重视隐蔽战线的斗争。
党委办、校长办、保卫处调研科要建立信息网和信息处理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和分析师生思想动态,掌握重点人物在校内外的活动和敌对势力对学校的渗透情况,要严格控制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反动信件、刊物。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要加强对校园内外籍人员的管理,外籍人员的大型活动要先报告党委办和保卫处,敏感期要严格控制接待境外学术来访团体和个人,宣传部要归口管理对外报道,一般不在校内接待外国记者。
6
、各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拿出强有力的措施,加大对法轮功痴迷者的帮教转化力度,促使其彻底转化,同时也要加大监控力度,严格防止痴迷者上京聚众滋事。密切注视外来人员进入我校前后的可疑活动情况,并实行有效控制。
7
、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护工作。对学生宿舍区、学生食堂、锅炉房、专家楼、网络中心、校总收发室、广播站、电视台、档案馆、武装部、液化气站、危险品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防护,并由保卫处治安科、校卫队加强巡逻控制。
8
、做好毕业生教育工作和特困生、成教生工作。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就业指导,对情绪波动较大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工作,必要时要指定专人负责。对特困生应在已调查的基础上,尽快落实解决措施,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在校学习中的困难。各院一定要加强对成教生的教育管理,落实责任制,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9
、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要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引导,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活动,一定要征得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并与有关部门通气。学生举行跨校际集体活动,要与兄弟院校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0
、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的综合治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事件发生的工作。
四、处置办法
1
、发生聚众闹事苗头时,要立即报告校保卫处,并由保卫处分别向校指挥部、省公安厅16处、省高校工委稳定办和岳麓区分局报告。有关领导立即赶到现场,直接与群众见面,做好说服教育疏散工作,尽快把闹事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企图挑起事端的人员,本单位和保卫处要做好调查、教育、控制工作。不听劝阻的,保卫处可以强行带离现场。
2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工作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迅速组织骨干队伍,实施统一指挥,一方面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听取指示;另一方面要组织有关人员快速赶赴现场,了解事实真相,采取果断措施,全力控制局面。对因治安和生活问题诱发的闹事苗头或其他突发事件,各级党政领导要进行正面疏导教育,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凡能答复解决的,应当立即答复解决;对难以或不能答复解决的,要耐心向师生员工解释清楚。要防止造成全局骚动。
3
、发现政治目的明显,呼喊反动口号,发表反动演说,散发张贴反动宣传品和触犯刑律以及形迹可疑,非法串联的人,要立即扭送或报告公安保卫部门进行查处,并同时做好维护现场和取证工作。
4
、发现非法出版刊物或非法组织时,要立即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并坚决予以取缔。对组织者和参与者,均应分别作出处理。
5
、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广播站、电视台、电话总机室、运输中心、水电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坚守岗位,日夜值班,不得擅离职守;如受到聚众闹事人员冲击时,要马上向总值班室报告,尽全力劝阻和制止其占领或破坏设备,确保学校通讯畅通,供水供电、后勤生活正常运行。
6
、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卫处全体人员要火速集中,处于临战状态,服从统一指挥。其主要任务是:进行现场控制,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取证工作。
7
、处置突发事件时,各院各单位应对参与闹事人员进行清查登记,查清闹事原因,找出闹事的策划组织者,并依照有关法纪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
8
、处置突发事件时,各院各单位应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互通情报,紧密配合,不得各行其是,互相推诿,互不通气。

 

2003 2 26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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