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提高监控系统的利用效率,保护广大师生的隐私,同时规范视频监控录像的查询使用审批流程,特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一、湖南师范大学应急指挥中心的视频监控系统旨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有效打击和震慑违法犯罪活动,视频监控录像为专属内部使用文件,任何人不得无故私自查询或下载。
二、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用于校内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后的线索排查及视频证据保全,因当事人遗失或保管不善等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物品遗失、或属民事纠纷范畴的事件,本视频监控系统无查询义务,原则上不提供查询服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查询的,需通过保卫处处长审批。
三、监控视频查询必须由明确的监控点位和明确的发案时段,一般需要查阅监控时段应在8小时以内,超出8小时的,除办案民警认为有必要并亲自查阅,否则不予查阅。视频监控须由保卫处技防科专人查询,查询时间为工作日,案情紧急的重、特大案件,经保卫处处长同意后,可安排在其他时间查阅。
四、《湖南师范大学监控录像查询申请表》必须先由保卫处治安科根据案件情况提出意见(事件处理登记备案)并由主管治安的副处长签字,“保卫处审核意见”一栏需保卫处处长签字审批,最终由治安科及技防科共同派人参与参阅整个过程。《湖南师范大学监控录像查询申请表》由保卫处技防科管理存档。
五、公安机关来处理查询案件线索的,办案人需凭公安机关介绍信及警官证履行登记手续后,经保卫处处处长同意,方可进行查询。
六、拷贝录像需由保卫处处长审批。严禁私自将监控录像拷贝给他人观看或作为解决矛盾、诉讼等使用。
湖南师大保卫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