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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新生户籍迁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1日 09:57 点击:


按湖南省公安厅关于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大学生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采取自愿政策。

湖南省内新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带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来校即可。湖南省外新生需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入校后将迁移证(迁移证需寸照一张)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正面标明学院、专业、学号、电话、学位)一并交至所在学院学工办、研究生办。学校在入校报道后集中为新生办理落户手续,集中办理结束后学校不再受理个人迁户工作。

户口迁往地址请按以下内容填写: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

有关事宜可咨询学校保卫处户籍室,电话0731—88872302

保卫处治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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