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保卫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组织对义务消防队员,危险工种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
3.组织和指导各单位贯彻消防、生产安全法规,完善并督促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制度。
4.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提出隐患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
5.确定重点部位、建立防火档案,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及图书资料、档案等安全管理措施。
6.做好全校消防器材的购置、配备、维修、保养工作。
7.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及室内装修工程的防火初审,并参加竣工验收,负责办理用火许可证;对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消防审核。
8.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查处火灾、生产事故。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保险工作。
10.做好本科的资料、材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