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公开承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按照中央、湖南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的有关要求,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和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1年度公开承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1年度公开承诺工作要紧紧围绕学校“十二五”发展目标、年度中心任务和“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服务教育强省、办人民满意大学”的活动主题,认真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注重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注重回应师生员工的关切和期盼,注重加强分类指导,让公开承诺、认真践诺体现先进性、针对性、操作性、简明性、实效性。要注重做好公开承诺与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其他推进方式的相互衔接,把履行公开承诺情况作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承诺内容
共性承诺。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和法规纪律、党性原则、廉洁自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作出承诺。
岗位承诺。学校各级党组织着重围绕学校“十二五”发展目标和本单位年度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方面作出承诺。广大党员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照“五带头”的要求,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作出承诺。教师党组织和党员要着重围绕“教书育人做楷模”的主题开展公开承诺;学生党组织和党员要着重围绕“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主题开展公开承诺;机关、教辅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要着重围绕“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主题开展公开承诺;后勤和附属医院党组织和党员要着重围绕“增强服务能力、贡献学校发展”的主题开展公开承诺。
实事承诺。学校各级党组织围绕师生员工最关心、最急需办的实事做出承诺;党员根据职责要求和自身能力特点,围绕群众欢迎、力所能及的实事作出承诺。
三、方法步骤
公开承诺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分年度组织实施,应注重把握以下环节:
1、拟定诺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深入实际、深入师生员工,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以落实师生员工新愿望,回应师生员工新期待,满足师生员工新需求作为党员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师生员工、得到师生员工认同。
2、组织审诺。学校党委对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党委、党总支对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符合广大师生意愿,是否态度诚实、内容切实、文风朴实。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3、公开示诺。承诺事项确定后,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签订承诺书(见附件),明确承诺单位或承诺人、承诺事项、完成时限等,并通过公开栏、校报、校园网等适当形式,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扎实践诺。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根据各自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任务,积极主动践行承诺,兑现诺言。
四、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认真研究谋划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创先争优主题活动,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员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改进承诺方法。要加强检查督促,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师生员工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
2、扩大覆盖面。发挥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的带动作用,促进学校群团组织开展党群共建。公开承诺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要全面覆盖,不留盲点。
3、建立长效机制。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承诺、践诺和评诺,结合2011年党组织、党员活动安排,结合年度考核和评先选优,建立承诺践诺评诺长效机制,为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提供有力保证。
4、做好宣传引导。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切实有效的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大力宣传推介在公开承诺上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