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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11年度创先争优活动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作者:湖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3日 14:05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公开承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按照中央、湖南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的有关要求,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和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1年度公开承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1年度公开承诺工作要紧紧围绕学校十二五发展目标、年度中心任务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服务教育强省、办人民满意大学的活动主题,认真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注重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注重回应师生员工的关切和期盼,注重加强分类指导,让公开承诺、认真践诺体现先进性、针对性、操作性、简明性、实效性。要注重做好公开承诺与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其他推进方式的相互衔接,把履行公开承诺情况作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承诺内容 

 

共性承诺。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和法规纪律、党性原则、廉洁自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作出承诺。

 

岗位承诺。学校各级党组织着重围绕学校十二五发展目标和本单位年度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方面作出承诺。广大党员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照五带头的要求,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作出承诺。教师党组织和党员要着重围绕教书育人做楷模的主题开展公开承诺;学生党组织和党员要着重围绕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主题开展公开承诺;机关、教辅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要着重围绕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主题开展公开承诺;后勤和附属医院党组织和党员要着重围绕增强服务能力、贡献学校发展的主题开展公开承诺。                                

 

实事承诺。学校各级党组织围绕师生员工最关心、最急需办的实事做出承诺;党员根据职责要求和自身能力特点,围绕群众欢迎、力所能及的实事作出承诺。

 

三、方法步骤 

 

公开承诺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分年度组织实施,应注重把握以下环节:

 

1、拟定诺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深入实际、深入师生员工,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以落实师生员工新愿望,回应师生员工新期待,满足师生员工新需求作为党员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师生员工、得到师生员工认同。

 

2、组织审诺。学校党委对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党委、党总支对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符合广大师生意愿,是否态度诚实、内容切实、文风朴实。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3、公开示诺。承诺事项确定后,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签订承诺书(见附件),明确承诺单位或承诺人、承诺事项、完成时限等,并通过公开栏、校报、校园网等适当形式,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扎实践诺。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根据各自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任务,积极主动践行承诺,兑现诺言。

 

四、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认真研究谋划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创先争优主题活动,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员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改进承诺方法。要加强检查督促,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师生员工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

 

2、扩大覆盖面。发挥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的带动作用,促进学校群团组织开展党群共建。公开承诺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要全面覆盖,不留盲点。

 

 3、建立长效机制。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承诺、践诺和评诺,结合2011年党组织、党员活动安排,结合年度考核和评先选优,建立承诺践诺评诺长效机制,为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提供有力保证。

 

4、做好宣传引导。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切实有效的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大力宣传推介在公开承诺上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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