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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和临时建筑报审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作者:湖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3日 14:33 点击:


1、到长沙市政务中心领表(如果只是装修,到岳麓区公安消防大队领表即可)。

 

2、将建审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建筑设计图(装修图)、水、电设计图、防火设计图及说明等有关资料送保卫处等部门进行建筑防火初步审核。

 

3、消防部门(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部、岳麓区公安消防大队)派员到施工现场勘察,下发建审批复。

 

4、建筑物内装修的隐蔽工程(指吊顶龙骨、电源线路、墙面龙骨等)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封闭。

 

5、工程竣工后,申请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湖南建电消防安全检测中心,劳动西路199号政力大厦20楼,0731-5157119)。

 

6、当电气检测等程序办完且合格后,到长沙市政务中心领表(如果只是装修,到岳麓区公安消防大队领表即可)申请验收。

 

7、消防部门在验收合格后下发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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