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私出国(境)审批。
1、一般人员因私出国(境)手续,直接到长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2、在校的涉密人员、财政人员、处级以上干部等,需携带所在单位证明(需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审批表等材料到保卫处调研科办理审批手续。
二、政审。
凡需接受政治审查的人员(入伍、出国公证等),由申请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申请人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送交保卫处调研科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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