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科室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必须热情接待,做到平等礼貌、严肃认真。2.各科室要建立来信来访登记簿,详细记载所反映的情况,凡属职权范围内的事,能办理的应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应及时解释清楚,暂时不能答复的疑难问题,须请示领导研究再作答复。对于职权范围外的事,应及时转告有关领导或科室。3.坚持原则,讲究工作方法;保守机密,严格依法办事。4.凡因接待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者,追究接待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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