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保卫制度 >> 正文

值班制度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作者:湖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0日 16:42 点击:


一、保卫处人员除特殊情况,均应参加值班。凡因故不能在当班时间值班,当班人应请本处人员代班或换班。
二、值班人员必需注意仪表,衣着整齐,举止文明,保持值班室整洁。
三、值班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或请处外人员替班;认真作好值班记录,妥善保管值班用品,履行交接班手续。
四、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并做好登记和移交。
五、认真及时查处当班时间内发生的案件、事故。重大问题须立即向值班处领导报告,次日上班后向有关科室报告当晚发生的案件、事故及处理情况,并将材料移交相关科室。
六、值班人员如不履行职责,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予以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者,经处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上一条: 考和考勤制度
下一条: 接待来信来访制度

关闭

 

TCP/IP备案号:湘IPC备05003894号 旧版网站
Copyright © 2016 bwc.hu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