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保卫制度 >> 正文

办公品管理制度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作者:湖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0日 16:37 点击:


1.办公所需用品,经主管领导签字,由处办公室按学校分配的办公经费向物资科领取,统一保管,各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行到物资科领取。
2
.各科室所需的办公用品,根据需要和可能由各科室指派专人向办公室领取,领后应登记签名。
3
.对于处内的固定资产或其他耐用物品,如因工作需要,办公室有权调剂使用。



上一条: 四防安全检查制度
下一条: 刑侦器材管理制度

关闭

 

TCP/IP备案号:湘IPC备05003894号 旧版网站
Copyright © 2016 bwc.hu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