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体保卫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处里制定的学习制度,自觉参加业务学习。
2.学习时间:每个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下午为全处集中学习,原则上各科室每周安排一个下午集中学习。
3.学习内容。
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常识,公安保卫业务知识。
②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业务知识。
③现场访问、谈话笔录的基本知识。
④现场勘查的基础知识和技术。
⑤.擒拿格斗的基本功。
⑥刑侦器材的性能及使用。
⑦武器装备的性能及使用。
⑧防火安全的基本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等。
4.学习方法:
①采取集中授课、辅导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
②互教互学,取长补短。
③选派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主办的业务培训。